辩(辯)

部首拼音
部首
总笔划 16
部外笔划 9
普通话 biàn
潮州发音
中文解释
辯 <動>
(形聲。從言,辡(楢潰?? )聲。本義:辯論,申辯)
同本義 [argue;debate]
辯,治也。――《說文》
辯其獄訟。――《周禮·鄉士》
分爭辯訟。――《禮記·曲禮》
辯者言之信。――《韓非子·八經》
勿辯乃司。――《書·酒誥》
孔子東遊,見兩小兒辯鬥。――《列子·湯問》
狼亦巧辯不已以求勝。――明·馬中錫《中山狼傳》
又如:辯證;辯日(古代傳說辯論太陽離地球遠近的故事)
分別,辨別。通“辨” [distinguish]
辯其功苦。――《普通話·齊語》
若白墨之於目辯。――《淮南子·滫務》
目能辯色,耳能辯聲。――東漢·仲長統《昌

辯 biàn辯解;爭論:爭~。

【辯白】說明事實或理由,用來消除誤會或受到的指責。又作辨白。

【辯駁】提出理由或根據來駁斥和否定對方的意見:無可~。

【辯才】辯論的才幹。

【辯護】<法>在刑事訴訟中,被告人及其辯護人,針對控告所進行的申辯話動。

【辯護人】<法>在刑事案件中,受被告人委託或由法院指定,在法庭上爲被告申辯的人。他能向法院提供證明被告人無罪、罪輕的材料和提出減輕、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意見。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,能充當辯護人的有律師、人民團體或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,或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公民、被告人的近親屬或監護人。

【辯論】雙方用一定的理由來說明自己的見解,否認或修正對方的意見,以便最後得到正確的認識或共同的意見:~會。

【辯難】辯駁或用難以回答的問題質問對方:互相~。

【辯誣】對錯誤的指責進行辯解。

【辯正】辯明是非,糾正錯誤。又作辨證。

【辯證】

①分析考證。又作辨證。

②合乎辯證法的:~的統一。

【辯證法】

①關於事物矛盾的運動、發展和變化的一般規律的哲學學說。它是和形而上學相對立的世界觀和方法論。認爲事物處在不斷運動、變化和發展之中,是由於事物內部的矛盾鬥爭所引起的。

②特指唯物辯證法。

【辯證唯物主義】馬克思、恩格斯所創立的關於自然、社會和思維發展一般規律的科學。辯證唯物主義是唯物主義哲學發展的最高形態。它認爲世界的本質是物質的,物質按照本身固有的對立統一規律運動、發展,存在決定意識,意識反作用於存在。辯證唯物主義是無產階級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強有力武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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辯pián 1.參見"辯佞"﹑"辯辯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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辯biǎn 1.減損。
英文解释
dispute, argue, debate, discuss
近义词
参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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