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
厝,原義:放置,安放。引申爲可以安定的地方,即家,房屋。《廣韻》倉故切,去暮,清。潮州話讀cu3。
1.《戰國策•魏策二》:「王厝需於側以稽之。」
2.《宋書•前廢帝紀》:「闔朝業業,人不自保,百姓遑遑,手足靡厝。」
3.《花月痕》第四一回:「山厝愚公空立志,海填少婦總埋冤。」
例句
潮:此間厝怪大間。
普:這間房屋好大一間。
潮:今日阿姐頭轉厝。
普:今天是阿姐出嫁後(三天)首次回孃家的日子。
潮:天暗了,我愛轉厝了。
普:天黑了,我要回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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